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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宏英智能: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及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登記的公告
證券代碼:001266 證券簡稱:宏英智能 公告編號:2022-01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
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屆董事會第十
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修訂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議案》及《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議案》,前述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說明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22]200號)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1,836萬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年 2月 2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根據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驗字[2022]第4-00005號”《驗資報告》,本次發(fā)行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由人民幣 5508萬元變更為人民幣 7344萬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幣 5508萬股變更為人民幣 7344萬股。公司類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據***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6.00元(含稅)。以公司***新總股本 73,440,000 股計算合計擬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44,064,000.00 元(含稅),占 2021 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 33.83 %;以公司***新總股本 73,440,000 股為基數(shù),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以資本公積金轉增 4股,本次轉增后,公司的總股本增加至 102,816,000股。
結合上述變更情況,公司股票發(fā)行完成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后,公司的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發(fā)生了變化,結合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實際情況,現(xiàn)擬將《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草案)》”)名稱變更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對《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關條款進行相應修訂,具體情況如下:
修改前條款及內容修改后條款及內容備注第三條 公司于【】年【】月【】
日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以下
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注冊,
***向社會公眾發(fā)行人民幣普通
股【】萬股并于【】年【】月【】
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條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以下簡
稱“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向
社會公眾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
1,836萬股并于在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修改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元。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102,816,000.00元。修改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中國共產黨
章程的規(guī)定,設立共產黨組織、
開展黨的活動。公司為黨組織的
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新增第十四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
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技術
咨詢、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技
術服務、技術交流、技術推廣,
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電
子專用設備、電子產品、機械設
備、電線電纜、工業(yè)自動控制系
統(tǒng)裝置、電氣機械設備、電器輔
件、安防設備、通訊設備的銷售,
以下限分支機構經營:自動化系
統(tǒng)設備、電子產品的生產、加工
及電線電纜的切割加工。(除依法
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
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
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第十五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
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技術
咨詢、技術開發(fā)、技術轉讓、技
術服務、技術交流、技術推廣,
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電
子專用設備、電子產品、機械設
備、電線電纜、工業(yè)自動控制系
統(tǒng)裝置、電氣機械設備、電器輔
件、安防設備、通訊設備的銷售,
以下限分支機構經營:自動化系
統(tǒng)設備、電子產品的生產、加工
及電線電纜的切割加工。(除依法
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
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
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修改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
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
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
許可證件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
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
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制
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
銷售;電機及其控制系統(tǒng)研發(fā);
電機制造;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集成電路設計;集成電路制
造;集成電路銷售;液壓動力機
械及元件制造;液壓動力機械及
元件銷售;導航、測繪、氣象及
海洋專用儀器制造;導航、測繪、
氣象及海洋專用儀器銷售;軟件
開發(fā);軟件銷售;互聯(lián)網數(shù)據服
務;智能車載設備制造;智能車
載設備銷售;電池制造;電池銷
售;智能機器人的研發(fā);智能機
器人銷售;工業(yè)機器人制造;工
業(yè)設計服務;安防設備制造;通
訊設備制造;軌道交通專用設備、
關鍵系統(tǒng)及部件銷售;智能農機
裝備銷售;建筑工程用機械銷售;
特種設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
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
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檢驗
檢測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
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
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第十九條 公司的股份總數(shù)為【】
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第二十條 公司的股份總數(shù)為
102,816,000股,均為普通股,每
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修改幣1.00元。 第二十三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
規(guī)章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收購本公
司的股份: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
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
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
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
東權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進行收購
本公司股份的活動。第二十四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
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
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
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
東權益所必需。修改第二十四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
份,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方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依照
《證券法》的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
義務。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
***款第(三)項、第(五)項、
第(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收購本公
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
交易方式進行。第二十五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
份,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方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依照
《證券法》的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
義務。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條
***款第(三)項、第(五)項
第(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收購本公
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
交易方式進行。修改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
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
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第二第二十六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
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
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本章程修改十三條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
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
之日起10日內注銷;屬于第(二)
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6個
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屬于第(三)
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
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shù)不
得超過本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額的
10%,并應當在3年內轉讓或者注
銷。第二十四條***款第(三)項、
第(五)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
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照本章程的規(guī)定或者股東大會的
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第
二十四條***款規(guī)定收購本公司
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
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
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
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屬于第(三)項、第(五)項、第(六)
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數(shù)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fā)行
股份總額的10%,并應當在3年內
轉讓或者注銷。 第二十九條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
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
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
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
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
執(zhí)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
30日內執(zhí)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
述期限內執(zhí)行的,股東有權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款的
規(guī)定執(zhí)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
法承擔連帶責任。第三十條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
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
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
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
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
將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
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國
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jiān)事、高級
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本條***
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的,股東有權要求
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zhí)行。公司董
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zhí)行的,股
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修改第四十條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
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第四十一條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
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修改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
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
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
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
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
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
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二)審議批準本章程第四十
一條規(guī)定的擔保事項;
(十三)審議批準公司在一年內
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所涉及的資
產總額或者成交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
(十四)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
用途事項;
(十五)審議批準股權激勵計劃;
(十六)審議批準法律、行政法
規(guī)、部門規(guī)章或本章程規(guī)定應當
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上述股東大會的職權不得通過授
權的形式由董事會或其他機構和
個人代為行使。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
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
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
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
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
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
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二)審議批準本章程第四十
一條規(guī)定的擔保事項;
(十三)審議批準公司在一年內
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所涉及的資
產總額或者成交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
(十四)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
用途事項;
(十五)審議批準股權激勵計劃
和員工持股計劃;
(十六)審議批準法律、行政法
規(guī)、部門規(guī)章或本章程規(guī)定應當
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上述股東大會的職權不得通過授
權的形式由董事會或其他機構和
個人代為行使。 第四十一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
行為,須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第四十二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
行為,須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修改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近
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對外擔??傤~,超過***近一
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后提供
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
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連續(xù)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
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的30%;
(五)連續(xù)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
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
的50% 且***金額超過5,000萬
(六)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關聯(lián)方提供的擔保;
(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本公司
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擔保情形。
董事會審議擔保事項時,必須經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審議同意。股東大會審議前
款第四項擔保事項時,必須經出
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
制人及其關聯(lián)人提供的擔保議案
時,該股東或者受該實際控制人
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
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
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shù)以上通
過。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近
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對外擔??傤~,超過***近一
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后提供
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
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四)公司的對外擔??傤~,超
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五)公司在一年內擔保金額超
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30%的擔保;
(六)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關聯(lián)方提供的擔保;
(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本公司
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擔保情形。
董事會審議擔保事項時,必須經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審議同意。股東大會審議前
款第四項擔保事項時,必須經出
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
制人及其關聯(lián)人提供的擔保議案
時,該股東或者受該實際控制人
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
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
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shù)以上通
過。 第四十七條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
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
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
出。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
法規(guī)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在收到請
求后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第四十八條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
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
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
出。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
法規(guī)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在收到請
求后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修改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
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的,應當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5
日內發(fā)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征
得相關股東的同意。
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
會,或者在收到請求后10日內未
作出反饋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
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
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監(jiān)事會提出
監(jiān)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的,應在收到請求5日內發(fā)出召開
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提
案的變更,應當征得相關股東的
監(jiān)事會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發(fā)出股東
大會通知的,視為監(jiān)事會不召集
和主持股東大會,連續(xù)90日以上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
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
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的,應當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5
日內發(fā)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征
得相關股東的同意。
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
會,或者在收到請求后10日內未
作出反饋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
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
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監(jiān)事會提出
監(jiān)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的,應在收到請求5日內發(fā)出召開
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請
求的變更,應當征得相關股東的
監(jiān)事會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發(fā)出股東
大會通知的,視為監(jiān)事會不召集
和主持股東大會,連續(xù)90日以上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
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第四十八條 監(jiān)事會或股東決定
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須書面通
知董事會,同時向公司所在地中
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和深圳證券交
易所備案。在股東大會決議作出
之前,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
于10%。
召集股東應在發(fā)出股東大會
通知及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
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
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
材料。第四十九條 監(jiān)事會或股東決定
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須書面通
知董事會,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備
案。在股東大會決議作公告之前,
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董事會或召集股東應在發(fā)出
股東大會通知及股東大會決議公
告時,向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材
料。修改第四十九條 對于監(jiān)事會或股東
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
董事會秘書將予配合。董事會應
當提供股權登記日的公司股東名第五十條 對于監(jiān)事會或股東自
行召集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董
事會秘書將予配合。董事會將提
供股權登記日的公司股東名冊。修改冊。 第五十四條 股東大會的通知包
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
召集人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
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
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
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
股權登記日;
(五)會務常設聯(lián)系人姓名,電
話號碼;
(六)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
其他內容。
股東大會通知和補充通知中將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體內
容,以及為使股東對擬討論的事
項作出合理判斷所需的全部資料
或解釋。
股東大會采用網絡或其他方式
的,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
載明網絡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
及表決程序。股東大會網絡或其
他方式投票的開始時間,不得早
于現(xiàn)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遲于現(xiàn)場股東大會召
開當日上午9:30,其結束時間不得
早于現(xiàn)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
3:00。
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
隔應當不多于7個工作日。股權登
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第五十五條 股東大會的通知包
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方式
召集人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
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
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
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
股權登記日;
(五)會務常設聯(lián)系人姓名,電
話號碼;
(六)網絡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
間及表決程序。
股東大會通知和補充通知中將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體內
容,以及為使股東對擬討論的事
項作出合理判斷所需的全部資料
或解釋。
股東大會采用網絡或其他方式
的,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
載明網絡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
及表決程序。股東大會網絡或其
他方式投票的開始時間,不得早
于現(xiàn)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遲于現(xiàn)場股東大會
召開當日上午9:30,其結束時間
不得早于現(xiàn)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
下午3:00。
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
隔應當不多于7個工作日。股權登
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修改第七十六條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
以特別決議通過:第七十七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
會以特別決議通過:修改(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
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
(五)股權激勵計劃;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本章程
規(guī)定的,以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
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
事項。(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解散和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
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
(五)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本章程
規(guī)定的,以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
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
事項。 第七十七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
份數(shù)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
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
資者表決應當單獨計票。單獨計
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
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
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
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規(guī)
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征集股東投票
權。征集股東投票權應當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shù)?
方式征集股東投票權。公司不得
對征集投票權提出***低持股比例
限制。第七十八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
份數(shù)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
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
資者表決應當單獨計票。單獨計
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
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
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
股東買入公司有表決權的股
份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
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的,該超過規(guī)
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買入后的三
十六個月內不得行使表決權,且
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
股份總數(shù)。
董事會、獨立董事、持有百
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中
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設立的投資者保修改 護機構可以公開征集股東投票
權。征集股東投票權應當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信
息。除法定條件外,公司不得對
征集投票權提出***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六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
行表決前,應當推舉兩名股東代
表參加計票和監(jiān)票。審議事項與
股東有利害關系的,相關股東及
代理人不得參加計票、監(jiān)票。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
時,應當由律師、股東代表與監(jiān)
事代表共同負責計票、監(jiān)票,并
當場公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
結果載入會議記錄。
通過網絡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公司股東或其代理人,有權通過
相應的投票系統(tǒng)查驗自己的投票
股東大會現(xiàn)場結束時間不得
早于網絡或其他方式,會議主持
人應當宣布每一提案的表決情況
和結果,并根據表決結果宣布提
案是否通過。
在正式公布表決結果前,股
東大會現(xiàn)場、網絡及其他表決方
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計票人、監(jiān)
票人、主要股東、網絡服務方等
相關各方對表決情況均負有保密
義務。第八十七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
行表決前,應當推舉兩名股東代
表參加計票和監(jiān)票。審議事項與
股東有關聯(lián)關系的,相關股東及
代理人不得參加計票、監(jiān)票。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
時,應當由律師、股東代表與監(jiān)
事代表共同負責計票、監(jiān)票,并
當場公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
結果載入會議記錄。
通過網絡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公司股東或其代理人,有權通過
相應的投票系統(tǒng)查驗自己的投票
股東大會現(xiàn)場結束時間不得
早于網絡或其他方式,會議主持
人應當宣布每一提案的表決情況
和結果,并根據表決結果宣布提
案是否通過。
在正式公布表決結果前,股
東大會現(xiàn)場、網絡及其他表決方
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計票人、監(jiān)
票人、主要股東、網絡服務方等
相關各方對表決情況均負有保密
義務。修改第九十三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
司的董事:第九十四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
司的董事:修改(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
民事行為能力;
(二) 因貪污、賄賂、侵占
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
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
治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
(三) 擔任破產清算的公
業(yè)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
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
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
結之日起未逾3年;
(四)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
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yè)的法
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
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之日起未逾3年;
(五) 個人所負數(shù)額較大的
到期未清償;
(六) 被中國證監(jiān)會處以證
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七)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部
章規(guī)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期間,按擬選任董事的
股東大會召開日為截止日。
董事候選人應在知悉或理應
知悉其被推舉為董事候選人的第
一時間內,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
形向董事會報告。
董事候選人存在本條***款
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將其
作為董事候選人提交股東大會表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一)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
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zhí)行期滿
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
權利,執(zhí)行期滿未逾5年;
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yè)的
三)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
公司、企業(yè)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
的,自該公司、企業(yè)破產清算完
結之日起未逾3年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四)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yè)的法
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
自該公司、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之日起未逾3年;
五)個人所負數(shù)額較大的債務
到期未清償;
六)被中國證監(jiān)會采取證券市
場禁入措施,期限未滿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部門規(guī)章
規(guī)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期間,按擬選任董事的
股東大會召開日為截止日。
董事候選人應在知悉或理應
知悉其被推舉為董事候選人的第
一時間內,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
形向董事會報告。
董事候選人存在本條***款
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將其
作為董事候選人提交股東大會表
違反本條規(guī)定選舉、委派董
事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
效。董事在任職期間出現(xiàn)本條情
形的,公司解除其職務。 決。
違反本條規(guī)定選舉、委派董
事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
效。董事在任職期間出現(xiàn)本條情
形的,公司解除其職務。 ***百〇二條 獨立董事應按照
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本
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百〇三條 獨立董事應按照
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
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修改***百〇四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
(一)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
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制定公司戰(zhàn)略發(fā)展目標和
發(fā)展規(guī)劃;
(四)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
資方案和投融資計劃;
(五)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
方案、決算方案和業(yè)務計劃;
(六)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彌補虧損方案以及股權激勵方
(七)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
冊資本、發(fā)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
上市方案;
(八)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定
增設或注銷分子公司、關聯(lián)方的
方案,或者制定變更公司形式、
公司重組、上市的方案;
(九)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
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
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
委托理財、關聯(lián)交易等事項;
(十)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百〇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
(一)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
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制定公司戰(zhàn)略發(fā)展目標和
發(fā)展規(guī)劃;
(四)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
資方案和投融資計劃;
(五)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
方案、決算方案和業(yè)務計劃;
(六)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彌補虧損方案以及股權激勵方
(七)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
冊資本、發(fā)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
上市方案;
(八)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定
增設或注銷分子公司、關聯(lián)方的
方案,或者制定變更公司形式、
公司重組、上市的方案;
(九)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
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
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
委托理財、關聯(lián)交易、對外捐贈
等事項;修改設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
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總經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
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
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二)擬訂公司董事、監(jiān)事的
報酬、津貼標準及獎勵;
(十三)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四)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
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六)審議公司財務制度的變
更及更換審計師的方案;
(十七)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
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八)關于公司的網站、商標、
版權、專利、域名及其他無形資
產的對外轉讓、對外出售、對外
(十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
規(guī)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十)超過股東大會授權范圍
的事項,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十)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
(十一)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
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
獎懲事項;根據總經理的提名,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財
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
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二)擬訂公司董事、監(jiān)事的
報酬、津貼標準及獎勵;
(十三)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四)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
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六)審議公司財務制度的變
更及更換審計師的方案;
(十七)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
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八)關于公司的網站、商標、
版權、專利、域名及其他無形資
產的對外轉讓、對外出售、對外
(十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
規(guī)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十)超過股東大會授權范圍
的事項,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百一十三條 董事會召開臨
時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
前5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
和監(jiān)事。經公司全體董事一致同
意,可以縮短或者豁免前述召開
董事會定期會議的通知時限。***百一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臨
時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
前5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
和監(jiān)事。經公司全體董事一致同
意,可以縮短或者豁免前述召開
董事會臨時會議的通知時限。 ***百三十八條 監(jiān)事應當保證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
整,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新增 意見。 ***百四十六條 公司應當在每
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
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上述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有關
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
定進行編制。
公司每年應分別根據中國會
計制度出具上一年度的合并年度
財務審計報告,該財務審計報告
經公司聘請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
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具有審計資質的
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應提交董
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
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和證
券交易所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
告,在每一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
之日起2個月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派
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半年度
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
前3個月和前9個月結束之日起的
1個月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
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季度財務會計
報告。***百四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每
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
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
計。上述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有關
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
定進行編制。
公司每年應分別根據中國會
計制度出具上一年度的合并年度
財務審計報告,該財務審計報告
經公司聘請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
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具有審計資質的
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應提交董
事會和股東大會批準。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
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和證
券交易所報送并披露年度財務會
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前6個月
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中國證監(jiān)
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并
披露中期報告。修改***百六十一條 公司聘用取得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
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
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
務等業(yè)務,聘期1年,可以續(xù)聘。***百六十三條 公司聘用符合
《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
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
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yè)務,
聘期1年,可以續(xù)聘。修改***百七十一條 公司***【】為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息的媒體。***百七十三條 公司***巨潮
(http://www.cninfo.com.cn)、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http://www.szse.cn)等網站和媒
體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信息。修改***百八十一條 公司因本章程
***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章程
***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修改(二)項、第(四)項、第(五)
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
由出現(xiàn)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
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董事或
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
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
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有關
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二)項、第(四)項、第(五
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
由出現(xiàn)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
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董事或
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
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
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有關
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百九十七條 本章程由股東
大會審議通過、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
準后,于公司***公開發(fā)行人民
幣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實施。***百九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司
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通
過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原公
司章程廢止。修改除以上條款修訂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保持不變,條款中原對應條款序號將一并調整。本次經營范圍的變更及《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修訂以登記機關的***終核準結果為準。
本議案尚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上述變更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二、備查文件
***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5月23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yè)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