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1-12-28 熱度:
證券代碼:300568 證券簡稱:星源材質 公告編號:2021-167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購買設備合同主體變更暨
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合同主體變更屬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體變更,不存在合同內容的
變化,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2、本次擔保事項已提交 2021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擔??傤~已超過***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 100%,特別提醒投資者充
分關注擔保風險。
3、重大合同的風險及不確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響的風險,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
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開 2021 年第五次臨時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購買設備合同主體變更暨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
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變更合同簽約主體事項
(一)合同簽署背景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公司購買設備的議案》,同意公司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代理)、
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賣方)簽訂《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2021-001]、
SSTM[2021-002]),向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購買 8 條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
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詳細
情況參見公司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購買設備的公告》、《關于與 Northvolt
簽訂《供應合同》及公司購買設備的補充公告》。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合肥星源”)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代理)、布魯克納機械有
限公司(賣方)簽訂《供貨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向布魯克
納機械有限公司購買 2 條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
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
(二)本次變更主體事項進展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南通星源及合肥星源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
限公司、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簽訂了《第 1 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
SSTM 2021-001》、《第 1 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 SSTM 2021-002》、
《第 1 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 HSNEM 2021-001》、《供貨合同》(合
同編號: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A、SSTM 2021-002B、HSNEM
2021-001A)。
(三)本次變更主體事項概述
公司結合目前實際生產需要及未來經營發(fā)展規(guī)劃,擬將公司與蘇美達國際技
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代理)、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賣方)簽訂《供貨合同》
(合同編號:SSTM[2021-001]、SSTM[2021-002])的購買主體由公司變更為公
司子公司合肥星源與子公司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
通星源”),擬簽訂《第 1 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 SSTM 2021-001》(約
定南通星源向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購買 2 條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
備的設計、制造、供應、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第 1 號修
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 SSTM 2021-002》(約定南通星源向布魯克納機械有
限公司購買 4 條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安裝指
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合肥星源向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購買 2 條雙
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
機試車等服務),同時擬將合肥星源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代理)、
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賣方)簽訂《供貨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
的購買主體由合肥星源變更為南通星源,擬簽訂《第 1 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
同編號 HSNEM 2021-001》(約定南通星源向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購買 2 條雙
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
機試車等服務),除合同簽約主體變更外,既有合同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合同
簽約主體變更如下:
1、SSTM[2021-001]合同主體變更
原合同買方: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買方: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進口代理: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2、SSTM[2021-002]合同主體變更
原合同買方: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買方A: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買方B: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進口代理: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3、HSNEM2021-001合同主體變更
原合同買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買方: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進口代理: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根據上述變更情況,合肥星源、南通星源擬分別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
公司、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重新簽署合同為:《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1A)、《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2A)、《供貨合同》(合
同編號:SSTM 2021-002B)、《供貨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A)。
本次合同主體變更屬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體變更,不存在合同內容的變
化,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
子公司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開展的代理采購業(yè)務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代理進口合同》
(合同編號:HSNEM2021-001),公司對本協議項下控股子公司債務承擔無限
連帶擔保責任。詳細情況參見公司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資
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為控股子公司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
有限公司開展的代理采購業(yè)務提供擔保的公告》《關于為控股子公司與蘇美達國
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開展的代理采購業(yè)務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四)《供貨合同》的主要內容
1、《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1A)
買方: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進口: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1)合同標的: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
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
(2)合同金額:23,100,000.00歐元。此合同價格應理解為德國交貨部分的
CIF 中國上海港(按照INCOTERMS 2020)及中國交貨部分的CIP買方現場交貨
(按照INCOTERMS 2020)的價格。
(3)結算方式:10%的合同總價作為預付款已于2021年4月12日從位于進口
代理所在國的進口代理的銀行賬戶支付;90%的合同總價將在壹張不可撤銷的信
用證項下,按每次裝運比例憑相關文件支付。
(4)交貨條件:賣方應在收到合同的預付款后按約定分階段完成交貨。如
果買方的檢查員發(fā)現任何合同設備缺陷,買方檢驗人員有權提出意見,賣方對這
些意見應予以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設備的缺陷。
(5)質保: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在供貨,加工和設計上無缺陷,是
***新的,技術水平是***的、成熟的、采用***的加工工藝和材料、質量優(yōu)良的
并能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期自每條生產線設備驗收后12(拾貳)個月,但不超過
***后一批主要設備發(fā)貨后20(貳拾)個月,以先到為準。
(6)違約責任: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地和/或連續(xù)地違背合同責任,買方(以自
己的名義或代表進口代理)和賣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此合同,這里所指違背合
同責任包括,但不只限于進口代理不履行買方的付款責任(特別是延遲按同意的
日期支付預付款到賣方銀行賬戶和/或開出信用證)而違約;不可抗力事件不成
為違約,也不成為在此項條款之下終止合同的依據。
(7)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如果發(fā)生高級負責人會面后仍未解決;或一方
拒絕遵照此項條款所述執(zhí)行;或其他重要事宜。任何一方可提交香港國際仲裁商
會(ICC)進行仲裁和調解條例下作***終裁解決爭議,按照香港國際仲裁商會
(ICC)的仲裁條例下在提交仲裁通知書當天起生效。進口代理只有和買方一起
或賣方一起方可提交仲裁。合同有關的法律將只以瑞士法律為準,而與其他法律
無沖突。
(8)合同生效:在雙方高層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2、《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2A)
買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進口: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1)合同標的: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
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
(2)合同金額:23,100,000.00歐元。此合同價格應理解為德國交貨部分的
CIF 中國上海港(按照INCOTERMS 2020)及中國交貨部分的CIP買方現場交貨
(按照INCOTERMS 2020)的價格。
(3)結算方式:10%的合同總價作為預付款已于2021年4月12日從位于進口
代理所在國的進口代理的銀行賬戶支付;90%的合同總價將在壹張不可撤銷的信
用證項下,按每次裝運比例憑相關文件支付。
(4)交貨條件:賣方應在收到合同的預付款后按約定分階段完成交貨。如
果買方的檢查員發(fā)現任何合同設備缺陷,買方檢驗人員有權提出意見,賣方對這
些意見應予以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設備的缺陷。
(5)質保: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在供貨,加工和設計上無缺陷,是
***新的,技術水平是***的、成熟的、采用***的加工工藝和材料、質量優(yōu)良的
并能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期自每條生產線設備驗收后12(拾貳)個月,但不超過
***后一批主要設備發(fā)貨后20(貳拾)個月,以先到為準。
(6)違約責任: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地和/或連續(xù)地違背合同責任,買方(以自
己的名義或代表進口代理)和賣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此合同,這里所指違背合
同責任包括,但不只限于進口代理不履行買方的付款責任(特別是延遲按同意的
日期支付預付款到賣方銀行賬戶和/或開出信用證)而違約;不可抗力事件不成
為違約,也不成為在此項條款之下終止合同的依據。
(7)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如果發(fā)生高級負責人會面后仍未解決;或一方
拒絕遵照此項條款所述執(zhí)行;或其他重要事宜。任何一方可提交香港國際仲裁商
會(ICC)進行仲裁和調解條例下作***終裁解決爭議,按照香港國際仲裁商會
(ICC)的仲裁條例下在提交仲裁通知書當天起生效。進口代理只有和買方一起
或賣方一起方可提交仲裁。合同有關的法律將只以瑞士法律為準,而與其他法律
無沖突。
(8)合同生效:在雙方高層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3、《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2B)
買方: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進口: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1)合同標的: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
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
(2)合同金額:58,680,000.00歐元。此合同價格應理解為德國交貨部分的
CIF 中國上海港(按照INCOTERMS 2020)及中國交貨部分的CIP買方現場交貨
(按照INCOTERMS 2020)的價格。
(3)結算方式:10%的合同總價作為預付款已于2021年4月12日從位于進口
代理所在國的進口代理的銀行賬戶支付;90%的合同總價將在貳張不可撤銷的信
用證項下,按每次裝運比例憑相關文件支付。
(4)交貨條件:賣方應在收到合同的預付款后按約定分階段完成交貨。如
果買方的檢查員發(fā)現任何合同設備缺陷,買方檢驗人員有權提出意見,賣方對這
些意見應予以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設備的缺陷。
(5)質保: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在供貨,加工和設計上無缺陷,是
***新的,技術水平是***的、成熟的、采用***的加工工藝和材料、質量優(yōu)良的
并能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期自每條生產線設備驗收后12(拾貳)個月,但不超過
***后一批主要設備發(fā)貨后20(貳拾)個月,以先到為準。
(6)違約責任: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地和/或連續(xù)地違背合同責任,買方(以自
己的名義或代表進口代理)和賣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此合同,這里所指違背合
同責任包括,但不只限于進口代理不履行買方的付款責任(特別是延遲按同意的
日期支付預付款到賣方銀行賬戶和/或開出信用證)而違約;不可抗力事件不成
為違約,也不成為在此項條款之下終止合同的依據。
(7)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如果發(fā)生高級負責人會面后仍未解決;或一方
拒絕遵照此項條款所述執(zhí)行;或其他重要事宜。任何一方可提交香港國際仲裁商
會(ICC)進行仲裁和調解條例下作***終裁解決爭議,按照香港國際仲裁商會
(ICC)的仲裁條例下在提交仲裁通知書當天起生效。進口代理只有和買方一起
或賣方一起方可提交仲裁。合同有關的法律將只以瑞士法律為準,而與其他法律
無沖突。
(8)合同生效:在雙方高層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4、《供貨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A)
買方: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進口: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賣方: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
(1)合同標的:雙向拉伸微孔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
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務。
(2)合同金額:23,100,000.00歐元。此合同價格應理解為德國交貨部分的
CIF 中國上海港(按照INCOTERMS 2020)及中國交貨部分的CIP買方現場交貨
(按照INCOTERMS 2020)的價格。
(3)結算方式:10%的合同總價作為預付款已于2021年5月14日從位于進口
代理所在國的進口代理的銀行賬戶支付;90%的合同總價將在壹張不可撤銷的信
用證項下,按每次裝運比例憑相關文件支付。
(4)交貨條件:賣方應在收到合同的預付款后按約定分階段完成交貨。如
果買方的檢查員發(fā)現任何合同設備缺陷,買方檢驗人員有權提出意見,賣方對這
些意見應予以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設備的缺陷。
(5)質保: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在供貨,加工和設計上無缺陷,是
***新的,技術水平是***的、成熟的、采用***的加工工藝和材料、質量優(yōu)良的
并能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期自每條生產線設備驗收后12(拾貳)個月,但不超過
***后一批主要設備發(fā)貨后20(貳拾)個月,以先到為準。
(6)違約責任:如果其中一方根本地和/或連續(xù)地違背合同責任,買方(以自
己的名義或代表進口代理)和賣方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此合同,這里所指違背合
同責任包括,但不只限于進口代理不履行買方的付款責任(特別是延遲按同意的
日期支付預付款到賣方銀行賬戶和/或開出信用證)而違約;不可抗力事件不成
為違約,也不成為在此項條款之下終止合同的依據。
(7)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如果發(fā)生高級負責人會面后仍未解決;或一方
拒絕遵照此項條款所述執(zhí)行;或其他重要事宜。任何一方可提交香港國際仲裁商
會(ICC)進行仲裁和調解條例下作***終裁解決爭議,按照香港國際仲裁商會
(ICC)的仲裁條例下在提交仲裁通知書當天起生效。進口代理只有和買方一起
或賣方一起方可提交仲裁。合同有關的法律將只以瑞士法律為準,而與其他法律
無沖突。
(8)合同生效:在雙方高層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二、擔保情況事項
(一)擔保情況概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擬將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代
理)、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賣方)簽訂《供貨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的購買主體由合肥星源變更為南通星源,并擬簽訂《第1號修改協議
書——針對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同時子公司合肥星源擬與蘇美達國際
技術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的購
買主體變更為南通星源,擬簽訂《代理進口合同第1號修改協議書》 編號:HSNEM
2021-001)。由于合肥星源已簽訂的《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主體由合肥星源變更為南通星源,因此合同項下公司為合肥星源提供
12,000萬元擔保事項相應失效。
公司擬將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代理)、布魯克納機械有限
公司(賣方)簽訂《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2021-002])的購買主體由
公司變更為公司子公司合肥星源,擬簽訂《第1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
SSTM 2021-002》,同時公司將擬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代理進
口合同》購買主體變更為合肥星源,擬簽訂《代理進口合同第1號修改協議書》
(編號:HSNEM 2021-001)、《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2A)。
公司擬對《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2A)項下合肥星源
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本次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2,000萬元(本金及利
息),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
日起兩年。公司同意對前述交易項下合肥星源向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負
擔的全部債務的60%承擔保證責任,公司對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擔保的
***高債權額合計人民幣12,000萬元為限。其中,對于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其他
股東按前述交易項下合肥星源向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負擔的全部債務
的40%承擔保證責任。控股子公司對本次擔保事項提供同等金額的反擔保。
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通星源擬通過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
有限公司(進口代理)向布魯克納機械有限公司(賣方)購買8條雙向拉伸微孔
電池隔膜生產線設備的設計、制造、供應、安裝指導、執(zhí)行調試和開機試車等服
務及收卷機、分切機等相關配套設備。并擬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簽訂
《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A、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B),雙方擬開展設備代理采購業(yè)務。
公司擬對全資子公司南通星源履行《代理進口合同》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
帶擔保責任,本次擔??傤~不超過人民幣84,000萬元(本金及利息),擔保方式
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上述擔保事項已經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21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審議通過。
上述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
的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借殼,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二)擔保協議的進展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及南通星源與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
《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B、HSNEM
2021-001A)。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合肥星源
公司名稱: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6年1月5日
注冊資本:65,000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吳周繼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經濟開發(fā)區(qū)城西大道128號
經營范圍:鋰離子電池隔膜及各類功能膜的研發(fā)、生產、銷售及服務(以上
均不含國家規(guī)定需前置審批及禁止項目);經營本企業(yè)自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yè)務
和本企業(yè)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及技術的進口業(yè)務(國家限定公司
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與公司的關系:公司持有其41.54%的股權,根據合肥星源公司章程,公司按
其持有合肥星源41.54%股權比例行使股東表決權,同時在每年確保合肥城建投資
控股有限公司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決議約定),公司按照60%比
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潤,并擁有合肥星源董事會人員多數席位,能夠通過
控制合肥星源董事會任命或批準合肥星源總經理及財務、生產、技術、人事等關
鍵管理人員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決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項,即公司通過上
述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因此,公司對合肥星源擁有
控制權,故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主 要 財 務 數 據 :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合 肥 星 源 總 資 產 為 人 民 幣
569,538,781.64 元 , 總 負 債 為 人 民 幣 390,340,078.30 元 , 凈 資 產 為 人 民 幣
179,198,703.34 元 , 資 產 負 債 率 為 68.54% ; 2020 年 度 , 營 業(yè)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93,536,211.54元,凈利潤為人民幣-46,974,385.73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肥星源總資產為人民幣717,857,062.27元,總負債為
人民幣198,560,624.86元,凈資產為人民幣519,296,437.41元,資產負債率27.66%;
2021 年 1-9 月 份 , 營 業(yè)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123,168,591.91 元 , 凈 利 潤 為 人 民 幣
16,097,734.07元。
2、南通星源
公司名稱: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60,000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南通市開發(fā)區(qū)廣州路42號425室
法定代表人:劉守貴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貨物進出口;技術
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
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一般項目:新材料技術研發(fā);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電池制造;塑料制品制
造;塑料制品銷售;軟件開發(f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
開展經營活動)
與公司的關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權,南通星源是公司全資子公司
經營情況:南通于2021年6月成立,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實際經營。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B、HSNEM
2021-001A)
甲方:星源材質(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蘇美達國際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保證人: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外商代理進口設備,甲方承諾按約向乙方履行付款
義務,承擔設備進口合同履行以及與設備進口有關的所有費用;乙方接受甲方的
委托作為甲方進口代理方與外商簽訂設備進口合同,履行進口合同中買方進口代
理的義務。
保證人愿意對甲方履行本合同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甲
方全部債務履行期間屆滿后兩年,若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擔保無效的,保證人愿意
就甲方的全部債務向乙方進行全額連帶清償。
三、審批程序情況
本次購買設備合同主體變更暨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事項已通過公司第五屆
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21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四、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擔保額度主要是為了子公司的生產建設和經營發(fā)展需求。
此次擔保符合公司整體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經營和可持續(xù)發(fā)展,不存在與
相關法律法規(guī)相違背的情況,未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利益,董事會同意上述擔
保行為。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為子公司提
供的擔保事項是為了支持子公司建設和發(fā)展,公司在擔保期內有能力對其經營管
理風險進行控制,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yè)
務發(fā)展造成不良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表
決程序合法、有效。我們一致同意上述擔保事項,并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
六、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公司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
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fā)表了同
意意見。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行為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
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等有關規(guī)定。保薦機構對本次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
保事項無異議。
七、公司累計對外擔保和逾期擔保情況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實際擔保余額為176,937.70萬元,
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的60.19%。以上擔保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
不存在違規(guī)擔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亦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
1、《第1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SSTM 2021-001》
2、《第1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SSTM 2021-002》
3、《第1號修改協議書——針對合同編號HSNEM 2021-001》
4、《供貨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A、SSTM
2021-002B、HSNEM 2021-001A)
5、《代理進口合同》(合同編號: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B、
HSNEM 2021-001A)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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